zh.wikipedia.org/wiki/%E5%88%86%E9%9A%94%E5%8F%B7
2 corrections found
它的另外一种形式为竖线(|)。
国家标准只把分隔号定义为“/”这一种形式,并未把“|”列为分隔号的另一种形式。
Full reasoning
依据 GB/T 15834—2011《标点符号用法》,分隔号在 4.17.2 形式 中被明确定义为 “/”,标准并没有把竖线 “|” 列为分隔号的另一种写法。该标准还专门说明了分隔号的若干规范用法(如分隔诗行、表示“或”、表示“和”、分隔层级或类别等),这些说明也都围绕 “/” 展开,而不是竖线。
因此,把 “|” 说成分隔号的“另外一种形式”,与现行国家标准对分隔号形式的定义不一致。
2 sources
-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-校长办公室
4.17.2形式 分隔号的形式是“/”。
- 国家标准(GB/T 15834-2011)《标点符号用法》
17.2形式 分隔号的形式是“/”。”
隔开列举的词或短语。
现代汉语规范里,并列或列举的词语通常用顿号等点号分隔,不属于分隔号的基本用法。
Full reasoning
把“分隔号”说成用于列举的词或短语,与 GB/T 15834—2011《标点符号用法》 不一致。
国家标准对 顿号 的规定很明确:“用于并列词语之间”。也就是说,像“勿迟到、勿早退、勿打架、勿骂人”这类并列/列举项目,规范标点首先应是顿号(在分项列举等特定排比结构中,也可能用分号等其他点号)。
相反,标准对 分隔号 的基本用法列得很具体,主要是:分隔诗行、标示诗文节拍、分隔供选择或可转换的两项(表示“或”)、分隔组成一对的两项(表示“和”)、分隔层级或类别。它并没有把“隔开列举的词或短语”列为分隔号的一般用法。
因此,这里把“列举词语/短语”归为分隔号用法,是把本应由顿号等标点承担的功能误归到了分隔号上。文中的示例还用了竖线“|”,这也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分隔号形式仅为“/”的规定。
2 sources
-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-校长办公室
4.5.3.1 用于并列词语之间。 示例1:这里有自由、民主、平等、开放的风气和氛围。
-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-校长办公室
4.17.3.3分隔供选择或可转换的两项,表示“或”。4.17.3.4分隔组成一对的两项,表示“和”。4.17.3.5分隔层级或类别。